5月25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南京市规划资源局低多层居住建筑项目规划管理规则》,《规划》明确,规划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和老年公寓用地容积率应大于1.0,建筑高度不得低于12米。
同时,严禁审批独栋、双拼和联排户型;严禁将低多层居住建筑户型潜伏设计或变相设计成“别墅”。低多层居住建筑核准图中不得出现“别墅”“叠墅”和“空中别墅”等标注。
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南京今后不再审批“别墅”项目。
《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之前已取得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的,可不执行本规则,但须在2021年12月1日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分期实施的项目,在2021年12月1日前只领取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领证的建筑应按照本《规则》重新审定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同一栋建筑已有部分领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