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SOHO中国发布公告称,其将延迟寄发综合文件有关此前黑石要约收购事项。
公告披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的规定,除非获执行人员授予同意,否则要约方和SOHO中国通常应当在联合公告刊发之日起21日内(即于2021年7月7日或之前)寄发综合文件。
然而,因达成先决条件;及编制并落实将载入综合文件的若干资料需要额外时间。此外,独立财务顾问亦需要更多时间,根据上述资料达致其将载入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的意见,并履行其于收购守则规则10.11项下的相关工作。
因此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而执行人员已表示有意将寄发综合文件的最后期限延长至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七日内或2021年12月31日(以较早者为准)。
就联合公告所载的先决条件而言,要约方已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相关申报文件及材料。截至公告日期,概无先决条件已经达成。
要约方和SOHO将适时就寄发综合文件及随附接纳表格另行联合作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