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宝龙地产(1238.HK)披露,公司(作为借款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及 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作为授权牵头安排行及协调人)、融资协议载列的金融机构(作为初始贷款人)及汇丰(作为代理)以及协议的其他方就金额最多为等210,000,000美元(包括增 量融资)的42个月定期双币双层贷款融资(定期贷款融资)订立一份融资协议(融资协议)。
宝龙地产称,定期贷款融资用作为本集团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
按照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各个利息期间的定期贷款融资利率为下列各项的总和:每年3.25%;及就甲层信贷融资而言为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就乙层信贷融资而言为香港银行同业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