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至7月底共接获304宗强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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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1日,香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以书面回覆立法会会议提问时指,据司法机构表示,自2011年至本年7月31日,土地审裁处合共接获304宗强拍申请。

9月1日,香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以书面回覆立法会会议提问时指,据司法机构表示,自2011年至本年7月31日,土地审裁处合共接获304宗强拍申请。就上述304宗申请,土地审裁处已完成处理246宗,其中113宗获发出强制售卖令,另约54%,即133宗则被终止、撤销、驳回或循其他途径达成和解;余下有58宗申请仍在处理中。

同时,在246宗案件中,有195宗,即约80%均在申请提交后2年内完成处理,当中有109宗申请在逾1年,但不超过2年内完成处理,而有86宗在1年内完成处理。此外,有38宗或约16%个案需时逾2年,但不超过3年,另有13宗,即5%个案需时逾3年。

黄伟纶表示,当案件涉及大量少数份数拥有人,尤其是当中部分人没有法律代表时,部分申请或需更长时间处理,因为申请人或需更长时间与少数份数拥有人进行和解协商或调解,机上少数份数拥有人之间需要时间互相协调,以共同委聘单一专家。

土地审裁处亦需要更多时间就少数份数拥有人提出的争议进行聆讯及裁决,尤其当案中所争议的不仅是物业的价值,而是物业应否被重新发展,例如诉讼各方或需要更长时间以寻求专家证据,并且就如何诠释地段上现有楼宇的“龄期”和“维修状况”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辩,以及多数份数拥有人是否已按《条例》的规定,以采取合理步骤以获取少数份数拥有人的所有不分割份数。就上述各种原因,案件会需要较长的时间,以进行更多非正审聆讯、较长的审讯,及撰写判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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