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收紧贷款额度,同时“劝退”了大户型住宅的贷款。同日,佛山市政府网站刊登了政策解读。
一是非住宅不予发放贷款,住房贷款限制面积段,144平方米以上大户型产品不能贷款;
三是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贷款,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只要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
对比之前政策可以发现,佛山曾在2019年上调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并放开了可贷面积标准,144平方米以上住宅购置也可贷款。除上述两方面收紧外,官方解读称,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并以房屋交易记录、房屋权属登记和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公积金贷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使用情况证明所反映的家庭成员贷款记录信息审核。
政策解读强调,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在佛山市内现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历史记录,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政策解读对调整举措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住房公积金使用制度互助性的集中体现,2017年至2020年,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本金回收流入平稳增长,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需求一直处于高位,致使佛山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虽然已实行了贷款轮候发放,但仍未能解决贷款资金缺口逐渐增大的问题,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适时调整最高贷款额。
值得关注的是,3月1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去年佛山公积金放贷已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佛山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0万笔80.5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9%、8.59%
截至2020年末,佛山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29万笔565.40亿元,贷款余额360.3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92%、16.61%、16.5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02%,比上年末增加2.59个百分点。
2020年的公积金贷款额,支持职工购建房187.52万平方米。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50%,90-144(含)平方米占82.50%。购买新房占75.14%,购买二手房占24.86%。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17.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