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创展:收购恒大物业交易未能完成 因卖方提出修改及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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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生创展表示,本公司重申买方至今仍准备根据该协议完成买卖销售股份,唯协议他方于订立该协议后提出修改其中包括代价的付款条款,买方认为不可接受。

10月20日,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买方(本公司间接非全资子公司)、卖方(CEG Holdings (BVI) Limited,为中国恒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卖方担保人(中国恒大集团)于2021年10月1日订立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并促成出售销售股份,有关股份占目标公司(恒大物业集团)于该协议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约50.10%,代价为200.4亿港元,相当于每股销售股份3.70港元。

合生创展于公告表示,内幕消息及主要交易未能完成。据披露,卖方没有按照该协议的条款于2021年10月12日完成向买方出售销售股份。于2021年10月13日,买方发出买方通知要求卖方按照该协议履行其责任,同时保留买方的所有法律权利,包括其在该协议项下的权利。但在同日,在发出买方通知后,买方接获卖方通知,表示卖方予以解除或终止该协议。

合生创展称,买方不接受卖方所声称予以解除或终止该协议的任何实质内容,并已反驳卖方通知。尽管买方准备根据该协议完成收购销售股份,惟碍于卖方通知,难以确定能否按照该协议协定以完成买卖销售股份。

合生创展表示,本公司重申买方至今仍准备根据该协议完成买卖销售股份,唯协议他方于订立该协议后提出修改其中包括代价的付款条款,买方认为不可接受。根据该协议,买方应将代价先行支付至目标公司的银行帐户,待结清目标公司与卖方担保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后再行将余额支付予卖方。买方不接受协议他方要求改为将代价先直接付给卖方,因为在买方未完成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结清目标公司与卖方担保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款之前,此举将难以确保目标公司收到卖方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应付款。

据悉,合生创展现正为保障其与该协议相关的合法权益探讨各种选择。倘根据该协议的条款完成买卖销售股份,买方将根据收购守则就收购销售股份提出强制全面要约。

另悉,应合生创展要求,公司股份自2021年10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公司已申请股份于2021年10月2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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