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非全资子公司“合生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一事,卖方此前所声称予以解除或终止协议的原因并无任何实质内容 。“买方断然否认卖方担保人公告中对其明示或暗示作出的指控。”
据了解,买方(合生活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卖方(CEG Holdings (BVI) Limited,为中国恒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卖方担保人中国恒大集团于2021年10月1日订立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并促成出售销售股份,有关股份占目标公司(恒大物业集团)于该协议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约50.10%,代价为200.4亿港元,相当于每股销售股份3.70港元。
但双方于10月20日晚分别发布终止交易的公告,且双方给出的终止原因并不一致。合生创展于昨晚公告表示,交易未能完成主要是卖方发出通知,表示卖方予以解除或终止该协议。
对此,合生创展今日(10月21日)发布补充公告表示,公司在寻求法律意见后认为,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收购事项毋须达成任何先决条件。
合生创展并表示,于2021年10月1日订立该协议后,买方已积极及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为收购事项的完成作准备,包括根据该协议规定预留资金以支付部分代价。然而于订立该协议后不久,卖方及卖方担保人要求买方大幅更改协定条款,包括(其中包括)将代价的付款条款改为将代价先直接支付予卖方。
合生创展强调,卖方有关要求不可接受,因为原付款条款为保障目标公司及买方利益而磋商及协定的条款。买方亦获其财务顾问告知,该建议付款安排并不符合买方的利益,因此不可接受。尽管买方一再提出要求,但卖方仍未能根据该协议履行其义务。
公告最后,合生创展表示:本公司重申,卖方所声称予以解除或终止该协议的原因并无任何实质内容。买方断然否认卖方担保人公告中对其明示或暗示作出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