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无有效房源信息编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

澎湃新闻网
摘要:11月22日,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布房源广告的通知》(简称《通知》)。

11月22日,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布房源广告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11月19日,深圳市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正式上线,引入单边代理模式。在此模式下,房地产中介方更应回归服务本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通过政府部门规范委托为前提,自觉规范房源广告发布行为。

按照要求,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人员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与委托人在线签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后,获取有效房源信息编码,方可对外发布相应房源信息。

此外,根据《民法典》及《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规定,委托代理均应以书面正式委托为准。通过主管部门新版二手房交易系统在线网签《深圳市二手房委卖合同》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编码。考虑到新旧系统过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旧版系统生成编码且有纸质委托合同的,视为有效房源编码。上述情况之外房源编码均视为无效。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并附有相应的信息编码”,无有效房源信息编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广告。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表示,各公司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梳理复核房源委托关系,对不合规房源主动下架自改。

在此之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于11月19日发布《关于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上线的通知》,其中最大的变革之一即引入单边代理模式。

以往二手房交易规则是建立在中介方依托“信息不对称”基础上,实行双边委托,进行居间撮合交易,即一手托两家,左手握右手。新的交易系统在国内首次引用了“单边代理”模式,即买卖双方通过独立委托,与受托中介机构形成单边委托关系,中介方“各为其主”,只向自己的委托人负责,以争取委托方在实际交易中的合法利益最大化。这种环境下,买卖双方代理人权责边界清晰,卖方代理人只用考虑怎么把委托人的房子快速、保价、安全地售出,买方代理人则只用考虑如何以高效的方式为委托人匹配到高性价比的房源,同时要对所匹配推荐的房源质量负责,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就在中介代理只向各自委托人负责的机制下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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