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了两则闲置土地认定书:龙规自认字〔2021〕1号、龙规自认字〔2021〕 2号,合计约304165.13平方米。
在公示文件中看到,原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与成都裕龙贰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座落于同安街办锦绣路以西、四川龙泉阳光体育城有限公司以北,面积为83996.73平方米,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2011年5月13日办理了龙国用〔2011〕第498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但公司自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直未动工开发,且已超过两年,认定为闲置土地,且已闲置两年以上。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无偿收回龙国用〔2011〕第498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83996.73平方米。另一宗土地是2002年12月3日,原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与四川龙泉阳光体育城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座落于同安镇锦宏路,面积为258666.67平方米,并于2011年1月31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龙国土变更〔2011〕第04号),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川龙泉阳光体育城有限公司同意在6个月内动工建设,该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2011年10月9日,根据成都中院《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四川龙泉阳光体育城有限公司与成都裕龙叁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将宗地转移登记至成都裕龙叁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2011年10月12日办理了龙国用〔2011〕第845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使用权面积217468.4平方米,上述宗地存在已超过两年未动工情况,认定为闲置土地,将被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无偿收回。天眼查的资料显示,成都裕龙贰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裕龙叁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为成都寰瑞置业有限公司100%持股,穿透股权信息显示,成都寰瑞置业有限公司的唯一大股东为林芝恒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即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全资持有。成都裕龙贰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成都恒大御龙天峰城的开发商,御龙天峰城一期、二期已取得住宅预售许可证并已经交房,但目前御龙天峰三期还未竣工。
而成都裕龙叁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恒大御龙天峰城五期和六期的开发商,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公开的信息,恒大御龙天峰城五期总投资为26.63亿元,规划净用地面积83393.69平方米,和前述披露的此次要收回的闲置土地的面积一样。项目六期总投资为22.69亿元,规划净用地面积134074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的8宗地块此前也已被海口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原因是公司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