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的一份政处罚决定书,对碧桂园集团资金部资金总经理刘波内幕交易“惠达卫浴”股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惠达卫浴是碧桂园集团房地产业务卫浴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据报道,刘波控制的“刘波”“刘某”“冯某美”“要某玲”“张某生”5个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惠达卫浴”股票共计940500股,成交金额10571614.68元,并于2020年5月26日、27日全部卖出,根据《处罚决定书》,相关部门决定没收刘波内幕交易违法所得4070250.25元,并处以8140500.5元罚款。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惠达卫浴是碧桂园房地产业务卫浴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2020年4月15日、5月11日,碧桂园创投高级副总裁严某晨与惠达卫浴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某玉等人召开电话会议,探讨通过拟设立的保碧产业链赋能基金对惠达卫浴进行股权投资的可能性。
2020年5月13日,为尽快推进惠达卫浴股权投资项目,碧桂园创投副总经理牛某磊与碧桂园创投合伙人代某波沟通,改由碧桂园创投直接对惠达卫浴进行股权投资,代某波分管的部门接手惠达卫浴项目,投资总监肖某勇负责跟进。
2020年5月15日,肖某勇与张某玉商谈碧桂园创投单独作为战略投资者以参与定向增发的方式投资惠达卫浴事宜。当天见面后,张某玉向惠达卫浴实际控制人、总经理王某庆汇报了碧桂园创投有意向对惠达卫浴进行股权投资的情况,王某庆表示基本同意。
2020年5月16日,惠达卫浴张某玉当面向王某庆汇报定向增发事宜。当天,王某庆向其父亲王某文、弟弟王某伟说明计划引进碧桂园创投作为股东,并沟通是否跟投及各自具体投资金额。5月17日,张某玉通知肖某勇,惠达卫浴决定向碧桂园创投定向增发。
2020年5月18日,碧桂园创投内部召开创投1号项目汇报视频会议,会议内容是汇报惠达卫浴项目沟通进展情况。参会人员包括周某儒、代某波、李某龙、肖某勇。
2020年5月19日,碧桂园创投项目组通过视频会议分别向碧桂园集团首席财务官伍某君、副总裁杨某兴及周某儒汇报创投1号(惠达卫浴)项目,伍某君、杨某兴、周某儒表态同意该项目。
2020年5月20日,碧桂园创投项目组通过视频会议向碧桂园集团常务副总裁程某煜汇报创投1号(惠达卫浴)项目,程某煜同意继续推进该项目。经碧桂园集团联席主席杨某妍同意后,碧桂园创投和惠达卫浴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合同并准备披露文件。
2020年5月21日,惠达卫浴对外公布《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碧桂园创投、王某文、王某庆和王某伟共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惠达卫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主要包括肖某勇、伍某君、张某玉等。
二、刘波内幕交易“惠达卫浴”股票情况
刘波控制的5个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惠达卫浴”股票共计940,500股,成交金额10,571,614.68元,并于2020年5月26日、27日全部卖出,获利4,070,250.25元。
刘波承认,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账户组由其控制并实际操作,刘波使用其本人两部手机下单交易“惠达卫浴”股票,微信公众号地产狗哥。
刘波作为碧桂园集团资金部资金总经理,与内幕信息知情人伍某君关系密切,两人虽属于间接上下级关系,但刘波会直接向伍某君汇报工作,两人会就生活、投资等事宜进行沟通交往。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刘波与伍某君存在联络接触,2020年5月19日下午,刘波陪同中信信托崔某峰与伍某君见面。此外,刘波办公室所在区域与碧桂园创投属同一楼层,距离较近,存在获取内幕信息的便利条件。
相关部门认为,刘波与内幕信息知情人伍某君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伍某君存在联络接触,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基本吻合,其解释不足以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