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碧桂园服务发布公告称,于2021年4月13日(在交易时段后),公司与碧桂园控股签订该等框架协议: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当中载有碧桂园集团(作为出租方)向集团(作为承租方)出租物业的主要条款,年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及商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当中载有集团向碧桂园集团提供商业管理服务的主要条款,年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贵州顺晖(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与贵阳商贸城(碧桂园控股间接附属公司)(作为卖方)签订商贸城经营管理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贵州顺晖同意收购及贵阳商贸城同意出售商贸城经营管理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920万元。
贵州顺晖(作为买方)与贵阳商贸城(作为卖方)签订贵州宏泰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贵州顺晖同意收购及贵阳商贸城同意出售贵州宏泰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00万元。
广州清晖(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分别与深圳市碧桂科技(碧桂园控股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广州碧城(独立第三方)(作为卖方)签订该等广州智慧城市投资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广州清晖同意收购及深圳市碧桂科技及广州碧城分别同意出售广州智慧城市投资合共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60万元。
于商贸城经营管理收购事项、贵州宏泰收购事项及广州智慧城市投资收购事项完成后,商贸城经营管理、贵州宏泰及广州智慧城市投资将成为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其业绩、资产及负债将会于集团账目内综合入账。
深圳莞晖(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与东莞碧桂园(碧桂园控股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签订深圳碧桂园商管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深圳莞晖同意收购及东莞碧桂园同意出售深圳碧桂园商管5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20万元。
于深圳碧桂园商管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深圳碧桂园商管50%股权。
集团商用物业租赁业务,即由集团管理及营运从业主承租商用物业,通过灵活的运营模式及全面的服务,向顾客提供高品质服务体验,向租户提供有效的管理服务及实现业主商用物业资产保值增值,可带来项目收入最大化。集团将以商用物业租赁方式服务具备高增长潜力项目,包括碧桂园集团的项目,作为集团的长期发展策略。公司相信,凭借与碧桂园集团的长期稳定合作,通过拓展全价值链服务可以提升集团的运营服务水平,并将产生良好的协同效益,进一步促进集团的业务稳健增长,从而扩大集团的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