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新华联(000620.SZ)发布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根据公告,新华联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部分未能清偿到期金融债务的情况。截至公告日,公司之前发生的未清偿到期债务中有10.8亿元已经清偿或达成和解,新发生未清偿到期金融债务的本金为13.44亿元。
新华联表示,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未清偿到期债务事宜。
此外,新华联称公司近日还收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宁01民初7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新华联及下属子公司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做出判决。
判决称,被告银川新华联偿还原告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借款本金3.46亿元及相关利息;原告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对被告银川新华联提供的相关抵押、质押享有优先受偿权,对银川新华联100%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公司对以上被告银川新华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公告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4.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3%。
新华联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第三季度新华联营业收入为19.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62亿元,较2020年同期亏损扩大820.52%。
对于亏损扩大的原因,新华联称主要因为,结转房地产项目的收入金额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结转毛利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高毛利的房地产项目尚未交付;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导致投资损失;财务费用主要由费用化利息构成。随着公司竣工项目的增加、在建项目的减少,符合利息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减少,费用化利息增加,故本期财务费用较2020年同期有所增加。
今年前三季度,新华联实现营业收入38.31亿元,同比增长7.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11.9亿元,同比下降59.49%。另外,截至第三季度末,新华联的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2.93亿股份被轮候冻结,占新华联控股所持股份比例25.24%,占新华联总股本比例15.44%。
新华联昔日曾是湖南省的第一民企,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为傅军。傅军在投资上被称为“多元化猎手”,曾5000万美元投资乐视汽车,2500万美元投资ofo,还参与投资团贷网、重组太子奶等等,只是最终的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新华联集团官网资料显示,公司创立于1990年10月,旗下业务涵盖文旅与地产、矿业、石油、化工、新能源、投资、金融、陶瓷、酒业等多个产业,目前,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100余家,其中包括12家控股、参股上市公司。新华联控股旗下拥有3家上市子公司,新华联之外的两家分别为东岳集团(00189.HK)和新丝路文旅(00472.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