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经营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租售,由嘉铭盈科持股5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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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46.486%股权被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74427.565万元,转让方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起止日为3月7日至4月1日。

3月7日,据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披露,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46.486%股权被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74427.565万元,转让方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起止日为3月7日至4月1日。

据获悉,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租售;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技术开发、转让、推广、咨询、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由北京嘉铭盈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3.514%,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486%。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资产总计112295.55万元,负债总计3562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6673.15万元。

转让条件要求,受让方需同意标的企业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权利和义务等;同意标的企业欠付原股东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综合公司)的股利款作为标的企业债务,由受让方代为偿付,或由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提供阳光综合公司认可的股权或资产抵/质押担保。

如选择提供担保,则同意标的企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清偿应付阳光综合公司股利。如2022年内无法清偿完毕,自2023年1月1日起,首创阳光按照当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阳光综合公司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受让方同意为标的企业清偿阳光综合公司应付股利本息提供阳光综合公司认可的股权或资产担保。该债权债务以阳光综合公司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债权确认书》确认的债权数额人民币1.13亿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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