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课网培训考察公开课 济南课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总监、营销人员中介人员、岗位培训》

【课程背景】

  根据建设部第 88 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关于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第 29 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继续承担对商品房销售人员职业能力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商品房销售人员了解国内外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则、现状与发展趋势;熟悉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房地产经纪、金融、价格与税费构成、市场管理及房屋建筑等方面基础知识;掌握房地产销售常用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程序及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签署相关合同、广告宣传策划、销售对象研究与沟通、商品房使用指导等方面技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七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部分做了明确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制定了相关培训内容。为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的要求,切实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规范经纪买卖行为和行业自律,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举办“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总监、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班,欢迎企业积极参与。

【课程收益】

  1、提高房地产营销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熟悉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

  3、掌握房屋建筑基本知识;

【课程对象】

  1、地产公司总经理、营销总监、销售经理、策划经理、置业顾问。

  2、地产营销代理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渠道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经理、策划经理、中高层管理者、销售骨干人员;

【金牌讲师】

  韩老师:

  经济学硕士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客座教授

  有长达二十年的高校及企业高端教学、培训经验。

  有十余年的物业管理、房地产、投资企业全面经营管理经验。

  主要讲授:商品房销售、房地产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成本管理、公司治理、投资与经营等课程以及合同法、经济法、房地产、物业管理和建筑法律法规等相关课程。

  授课特点:根据授课内容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采取以互动式教学为主的授课方式,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

【课程大纲】

  1.学习领会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关要点,解读房地产市场新政,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

  2.不动产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3.商品房预销售示范文本操作务实;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屋网签备案;

  6.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7.房地产金融知识与房地产税收知识;

  8.商品房营销策划;

  9.房地产销售技巧及业务操作职业规范;

  10.市场营销、交易管理;

  11.商品房销售经典案例分析和法律风险防范;

  12.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颁布);

  13.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中介市场监管 ;

  14.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

  16.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 6 号令);

  17.房地产中介人员素质提升;

  18.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19.房地产经纪业务类型及流程;

  20.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

  21.房地产经纪业务风险防范;

  注:案例贯穿整个讲课过程,授课内容可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做有针对性的设计。

  【课程结业】

  结业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全国房地产营销总监证书》《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网上公示,全国房产行业通用。

  

课程说明

【主办机构】房课网
【时间地点】10月26-27日,济南(具体课室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4800元/人元/人(含讲师费、场地费、讲义费、茶歇费等),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咨询】全国免费学习热线:400-850-2006
微信咨询:QQ12897624       QQ:12897624    
【注:本课题亦可作为企业内训,请需要的企业电话联系: 400-85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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