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作前期购房资金
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其中提出,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南京市新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同时,购买南京市二手房的购房职工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2、湖南武冈发布楼市新政:契税100%奖补,买房送户口
2月27日,从武冈市政府了解到,武冈市日前举行首届房地产交易会新闻发布会,提出在房交会期间将特别推出五条购房支持政策。其中包含,购买住宅类、商业类新增商品房,按契税征收额的100%奖补给购房户;买房送户口,子女可在所购住房(含公寓房)所在地就近入学,取得学位;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全职引进到武冈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并首次购房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其中正高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副高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河南驻马店:拟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2月28日,河南驻马店市住建局发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共29条规定,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因城施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为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押房产在交易过程中,无需提前还款办理解押手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4、深圳可售人才房申购条件放宽,单身年龄限制降至30岁
2月28日,深圳市2023年首批可售型人才房发布配售通告。据悉,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第一队列和第二队列,第二队列申请条件较前批次人才房有所放松,具体体现为:一是降低了未婚购买可售人才房的年龄限制门槛,由35周岁下调为30周岁;二是放宽了对共同申请人的户籍要求,主申请人为深户,非深户的孩子和配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5、雄安新区:首套房认定不涉及商贷
2月27日,根据“雄安发布”官微,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提出在外地有商贷但无公积金贷款,如果在雄安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则按照首套房认定,雄安新区首套房认定的两个维度是全国范围公积金贷款和新区登记住房,不涉及商贷。
6、北京房山区:深入推广“交楼即交证”模式
2月27日,房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中关村前沿技术研究院召开。会上,房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阳波发布《房山区助企赋能行动方案》,针对“审批跑出加速度”行动计划,他表示,巩固“拿地即开工”模式,探索“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改革,建设房山项目审批“快车道”;进一步优化房产交易办税便民服务举措,深入推广“交楼即交证”模式,压缩办理用时。全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新设审批“即时办结、即申即办”,深入推进“证照联办”“一业一证”,以更大力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7、温州:2023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万套以上
2月27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举行。据了解,2023年温州全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万套(间)以上,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万户以上;适时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力争出台《温州市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县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并探索实施“人才房票”和“人才共有产权房”工作,优化人才住房筹集建设方式;持续推进“安置提速”,全面推广房票应用,动态保持5年以上未安置户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