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地产政策】城市政策:南京市可以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诸葛找房
摘要:江苏省淮安市住建局发布消息称,决定自2月27日起,将淮安市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降至3.8%。截至目前,江苏已有无锡、徐州、扬州、常州、淮安五个设区市将首套房利率下限降至3.8%。

城市政策 ---

★【淮安】江苏省淮安市住建局发布消息称,决定自2月27日起,将淮安市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降至3.8%。截至目前,江苏已有无锡、徐州、扬州、常州、淮安五个设区市将首套房利率下限降至3.8%。

★【义乌】2月28日,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即日起实施八条房产“新政”。其中提出,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提高至单职工90万元、双职工130万元。阶段性下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目前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已下调至3.8%。

★【雄安新区】2月27日,根据“雄安发布”官微,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提出在外地有商贷但无公积金贷款,如果在雄安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则按照首套房认定,雄安新区首套房认定的两个维度是全国范围公积金贷款和新区登记住房,不涉及商贷。

★【徐州】江苏徐州市发布《关于落实省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其中指出,大力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促进住房需求合理释放,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政府给予1%补贴的政策延续实施到2023年3月31日。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合肥】3月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提到,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6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75万元。

★【武冈】2月27日,从武冈市政府了解到,武冈市日前举行首届房地产交易会新闻发布会,提出在房交会期间将特别推出五条购房支持政策。其中包含,购买住宅类、商业类新增商品房,按契税征收额的100%奖补给购房户;买房送户口,子女可在所购住房(含公寓房)所在地就近入学,取得学位等。

★【北京房山区】2月27日,房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中关村前沿技术研究院召开。会上,房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阳波发布《房山区助企赋能行动方案》,提出巩固“拿地即开工”模式,探索“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改革,建设房山项目审批“快车道”;进一步优化房产交易办税便民服务举措,深入推广“交楼即交证”模式,压缩办理用时。

★【南京】①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其中提出,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南京市新房和二手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②3月2日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显示,为降低个人二手房交易资金成本、缩短交易时间,自今年3月1日起,在南京可办理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②3月3日消息,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发布通知称,在原有以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了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

★【长沙】长沙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优化了人才落户购房条件。明确45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同时,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深圳】2月28日,深圳市2023年首批可售型人才房发布配售通告。据悉,认购本批次住房,申请条件较前批次人才房有所放松,具体体现为:一是降低了未婚购买可售人才房的年龄限制门槛,由35周岁下调为30周岁;二是放宽了对共同申请人的户籍要求,主申请人为深户,非深户的孩子和配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驻马店】2月28日,河南驻马店市住建局发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共29条规定,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因城施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温州】温州瑞安发布最新购房补助政策,此次补助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优惠力度不同。据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的,给予购房款0.4%的消费补助;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给予购房款0.2%的消费补助。

★【贵州】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3月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要在扩大有效投资上进一步发力,着力增加重点产业投资,加强基础设施投资,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广东】3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落实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职工首次购房。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公司债券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见效,支持房地产企业用好股权融资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力度,全力以赴保交楼,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

★【河南】3月1日,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措施,各地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压缩贷款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动产登记抵押、发放贷款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厦门】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强化住房支持。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拥有二孩及以上的我市户籍家庭符合条件的,可购买第3套自住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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