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限购、限售松绑,厦籍单身人士可购2套房
近日,有市场消息称,厦门对限购、限售政策进行了调整。3月28日,经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确认,厦门限购及限售政策确实有所调整,厦门户籍单身人士可购买第二套住房。此外,厦门还缩短了岛外限售时间,限售时间调整为自网签日期之日起2年内限售,而原政策为自取得产权证日期之日起2年内限售。
2、沈阳:部分区域放开限购,2季度首套房贷利率降至3.8%
3月28日,沈阳市房产局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二季度起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3.9%降至3.8%。继续对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于洪等六区(不含二环外)实施限购政策,这意味着仅有六区实行限购,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正式取消限购。
3、江苏盐城:人才及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延至6月30日
据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盐城市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该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对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
4、四川遂宁:4月起执行住房公积金又贷又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近日,四川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表示,要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18000元/年,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5000元/年。执行住房公积金又贷又取,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在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留足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还款余额后,可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剩余部分住房公积金。实行房屋套数认贷不认房,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房屋套数认定上,只查询缴存人家庭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情况,不再查询缴存人家庭住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