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7地产早报】城市政策:北京海淀地下?室、过道房等非住宅类不动产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诸葛找房
摘要:4月25日,中国工商银行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工商银行将充分运用“贷、债、股、代、租、顾”等综合融资方式和各类创新金融手段,全方位支持重大设施建设、现代产业新体系、乡村振兴、民生工程、民营与小微企业、“一带一路”及跨境业务等领域。

1、福建省政府与工商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4月25日,中国工商银行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工商银行将充分运用“贷、债、股、代、租、顾”等综合融资方式和各类创新金融手段,全方位支持重大设施建设、现代产业新体系、乡村振兴、民生工程、民营与小微企业、“一带一路”及跨境业务等领域。

2、北京海淀:地下室、过道房等非住宅类不动产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4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落实入学资格审核,海淀区教委将联合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与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住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并由相关单位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防止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做好对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完善对空挂户及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等非住宅类不动产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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