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2021年第二期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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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阳光城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公司债券此前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债券申报时命名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7月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的2021年第二期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4年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阳光城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公司债券此前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债券申报时命名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6,067,811.17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3.16%,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1.22%;公司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5,925,725.51万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3.18%,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0.64%;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08,61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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