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20阳城04”债券增信措施未获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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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阳光城发布公告称,“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及“21阳城02”债券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债券增加增信措施等议案。

4月12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及“21阳城02”债券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债券增加增信措施等议案。

据了解,4月11日,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召集人召开了“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2”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阳城01”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此前,阳光城多只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券持有人认为,“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及“21阳城02”的本息如期兑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期债券不逃废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应及时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和方案供持有人审议,并严格落实和执行偿债计划和方案,为相应债券追加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质押财产担保、第三方保证担保等。

根据公告,此次会议共商议了5项议案,内容包括,要求阳光城出具书面承诺,对“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及“21阳城02”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并增加增信措施,以及变更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和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对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萨芬并立刻执行。

会议中有关“20阳城04”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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