烨星集团:张春英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委任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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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7日,烨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张春英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李一凡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梁家和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上委任为期三年。

7月7日,烨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张春英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李一凡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梁家和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上委任为期三年。

张春英,39岁,于出任为执行董事前为公司的财务总监。张女士自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加入本公司,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彼于会计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10年的经验。

李一凡,32岁,自二零一八年五月加入鸿坤集团有限公司,是鸿坤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战略运营中心负责人。

梁家和,47岁,现为潼关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之主席及成员、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以上人员并无亦不被视作于该公司股份中有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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