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意见。
据公告获悉,公告表示,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资金状况,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高于10亿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回购方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此前报道,7月12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金科部分社会公众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