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星盛商业发布公告称,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星河商置与合营伙伴深南联合(厦门)产投就成立合资公司星盛深南商管订立合资协议。
根据租赁协议规定,成立合资公司旨在接管租赁协议,以提供与该等物业有关的商用物业运营服务。
根据合资协议的条款,深圳星河商置及深南联合(厦门)产投将分别向合资公司星盛深南商管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及人民币30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由深圳星河商置及深南联合(厦门)产投分别拥有70%及30%,并将为集团非全资附属公司。
公告显示,深圳星河商置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商用物业运营服务,主要专注于在大湾区及其他地区提供服务。
「该等物业」 指租赁协议项下出租的主体物业,即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地下一层及地上第一至第五层,包括若干停车位、户外及屋顶空间以及外墙广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