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国宏泰产业市镇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完成股份出售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的公告。
据了解,中国宏泰获控股股东知会,利东已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根据买卖协议向投资者作出493,720,010股股份出售。董事会宣布,所有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先决条件已获达成,且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已根据其条款及条件于2021年7月16日完成。本金额为123,275,892美元的可换股债券已发行予投资者。
据悉,发行可换股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所有相关开支后)将约为122.3百万美元。中国宏泰拟将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为偿还其现有未偿还债务提供资金、为其现有债务再融资、履行其投资项目的现时资本承担、分派股息及一般营运资金。
同一天,中国金茂亦公告宣布,股份买卖协议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或豁免,且股份销售已根据及按照股份买卖协议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公司已成为中国宏泰的主要股东,持有493,720,010股中国宏泰股份,相当于公告日期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29.90%。
并宣布,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或豁免,且可换股债券认购事项已根据及按照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于2021年7月16日完成,其后,本金额为123,275,892美元的可换股债券已发行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