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
据了解,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相关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
海航投资表示,其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积极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分别于6月11日、6月19日、6月26日、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截至目前,海航投资对《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完善。海航投资将延期至2021年8月6日前回复《问询函》。
海航投资此次为第五次发布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