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5亿元及5亿元的新增担保。
据了解,纳入本次新增授权担保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杭州滨兴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滨甬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滨通置业有限公司、杭州滨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平湖滨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滨江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5.78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0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