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旗下公司上海宝冶集团违规施工遭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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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对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集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对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集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总包单位上海宝台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首层4段电焊机流动箱电源线沿地面敷设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10.6条规定。

北京市顺义区住建委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决定对上海宝冶集团处以罚款0.5万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10.6条:由有的现场如加工场所或进人装修工程因电缆埋地敷设或架空敷设较困难,需沿地面明敷设时,可采用线槽或穿管保护,确保电缆线不受损坏,从而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天眼查显示,上海宝冶集团法定代表人为高武久,注册资本为528522.9986万人民币。据了解,上海宝冶集团由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冶 证券代码:601618)持股,持股比例为98.73081%。

经梳理发现,今年6月上海宝冶集团因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被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3万元。2月,因违反建设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规定,被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罚款1万元。同月,因未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被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2万元。

上海宝冶集团官网显示,公司始建于1954年,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五矿和中国中冶旗下的核心骨干子企业,拥有中国第一批房屋建筑、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以及国内多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业务覆盖研发、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服务涵盖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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