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据了解,2021年4月27日,中南建设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称,预计中南建设2021年合同销售金额达到2500亿元左右,合同销售金额增长可超过10%。中南建设前期未披露前述经营预测信息,且4月28日披露的《2021年4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公司业绩说明会主要交流内容为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亦未提及前述经营预测信息。
中南建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15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中南建设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