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该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锦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于2019年3月27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向锦亿园林发放2.70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
由于锦亿园林发生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利息等情形,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依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北京金融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锦亿园林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4075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锦亿园林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新华联及其子公司湖南华建、银川新华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案尚未开庭。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58,249.09万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