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杭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针对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的补充说明,进一步明确了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途径、房地产开发资质认定等内容。
公告提到,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为经营性资金、公司注册资金、提供有关协议、票证、流水等证明材料的投资收益性资金或其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资金。竞得人需根据上述资金来源要求就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申报。第一次申报应在缴纳不少于50%土地出让金后15天内;第二次申报应在足额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15天内。
此外,公告明确,竞买人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联合竞买的,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在报名时应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一年以上。
据此前报道,8月26日,杭州市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杭规划资源告[2021]R001号、R002号),涉及的出让地块共31宗,面积2873亩。该批次集中出让土地将于10月12日及13日进行统一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