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被罚7.75万元

乐居财经
摘要:10月17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新增被行政处罚信息,决定文书号为京昌市监罚字〔2021〕2083号,行政处罚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处罚金额为7.75万元。

10月17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新增被行政处罚信息,决定文书号为京昌市监罚字〔2021〕2083号,行政处罚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处罚金额为7.75万元。

据了解,福田汽车于1996年8月2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巩月琼,注册资本为65.75亿元。公司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46%,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股4.51%,许加元持股2.14%。福田汽车对外投资企业共57家,包括北京银达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福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等。

据悉,福田汽车有裁判文书记录1398条,案件总金额为5.97亿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36.57%,涉案案由为追偿权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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