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该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64,789,800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据悉,被执行人蓝光集团持有的蓝光发展34,440,496股股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顾斌所有;另外30,349,304股股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方泽彬所有。
上述股票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可持裁定书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股票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公告指,上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于2021年10月11日完成股票过户登记手续。截止2021年10月18日,蓝光集团持有蓝光发展股票1,522,131,149股,占总股本的50.15%。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据了解,9月10日上述司法拍卖中,方泽彬拍得蓝光发展30,349,304股股票,成交价约为6725.62万元,顾斌拍得蓝光发展34,440,496股股票,成交价约为7641.18万元。9月2日的另一场司法拍卖中,顾斌以2.1亿元拿下蓝光发展104,213,043股。
目前,自然人顾斌、方泽彬分别位列蓝光发展第二、第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