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申请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 基础德国子公司申请破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22 号)要求公司于收到《问询函》后5个交易日内(11月2日前)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由于存在国内外时差、疫情影响、资料核实等多方面原因,同时涉及境外法律等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1年11月9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此前9月17日,同为海航系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延期至10月8日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为其第九次延期。
据公告披露,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ST海投于6月10日前将相关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