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融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HK:01516)及第一服务控股有限公司(HK:02107)发布联合公告称,延长寄发要约收购事项综合文件的时限。
公告称,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完成须待满足或(如适用)豁免若干条件,包括(其中包括)(i)各方已签署正式协议、(ii)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已经获得中国反垄断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所需的批覆及(iii)其他该等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完成后,方可作实。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满足该等股份转让协议的条件,故已向执行人员提出申请,而执行人员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授出同意,以将寄发综合文件的最晚时间延长至该等股份转让协议完成后7日或2022年6月10日(以较早者为准)。
第一服务控股及融创服务将根据收购守则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11月1日早间,第一服务公告称,融创服务拟有条件收购3.22亿股第一服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2.22%,交易对价为6.92亿元,每股对价2.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