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广东省住建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范化提升质量和效果的通知》,并制定《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面清单(试行)》和《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激励清单(试行)》。
文件明确,科学合理确定改造计划。严禁确定年度改造计划未从当地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层层下指标、搞“一刀切”,超过当地资金筹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严禁将不符合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的小区纳入改造计划;
严禁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名,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随意更改老地名;严禁(对于有历史价值的老城区)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修大马路、建大广场。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乡村振兴建设委员会副秘书长袁帅认为,在“房住不炒”的大前提下,房地产告别大拆大建是市场所趋,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调控重点从增量转为存量;鼓励稳步实施微改造代替大拆大建,有助于稳定住房租租赁和市场买卖价格;有利于房地产业探索可持续更新创新模式,鼓励推动自身由传统“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垂直深度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