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对银合控股进行清盘发出清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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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于2021年11月26日,吴佩娜向高等法院提出对银合控股进行清盘呈请,理由是银合无法就银合与呈请人于2018年2月7日或前后订立的认购协议支付其结欠呈请人的债务10,285,753.29港元及其利息;于2021年12月13日,支持银合清盘的何宏玲提出呈请出庭的意向通知书,理由是其为银合6,306,894港元的债权人。

3月14日,佳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获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惠彬通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于2022年2月14日就对银合控股有限公司进行清盘发出清盘令。

于2021年11月26日,吴佩娜向高等法院提出对银合控股进行清盘呈请,理由是银合无法就银合与呈请人于2018年2月7日或前后订立的认购协议支付其结欠呈请人的债务10,285,753.29港元及其利息;于2021年12月13日,支持银合清盘的何宏玲提出呈请出庭的意向通知书,理由是其为银合6,306,894港元的债权人。

香港高等法院于2022年2月14日就对银合控股进行清盘发出清盘令,破产管理署署长获委任为临时清盘人。

2014年9月1日,张惠彬获委任为银合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惠彬已向佳源国际确认,他与有关呈请、呈请人及支持债权人针对银合的相关申索、清盘令或委任临时清盘人的事宜并无关连,亦无参与该事宜;相关事宜于其自2021年8月23日辞任银合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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