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阳光股份营收5.68亿元,同比下降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6.92万元,同比下降40.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85.45万元,同比下降32.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亿元,同比下降42.43%。
截至2021年底,阳光股份管理的自有项目可出租面积近30万平米,布局于北京、上海、成都和天津等一二线城市。此外,2021年9月起,阳光股份正式受托管理京基集团旗下商业项目,托管项目总面积达50多万平方米。
2021年阳光股份计提减值损失663.48万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9.8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14%。
此外,阳光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锦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市中山西路888号1幢的投资性房地产物业“上海新业中心主楼”,该物业建筑面积45,859.87平方米。
该物业于2021年12月31日在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下,其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4.4亿元,折合市场价值单价为人民币31,400元/平方米,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00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0万元。
另悉,阳光股份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阳光股份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提供1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上海银河有偿还能力时或至上海银河项目转让时,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截至目前阳光股份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735万元,全部为向上海银河提供。阳光股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