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南京发布的信息显示,南京盛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5月23日收到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机关均是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原因涉及未履行文明施工管理职责造成周边环境污染、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合计处罚金额43万元。
根据处罚信息,南京盛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京N0.2016G98地块(越城天地)项目CD地块及YZ地块地下室建筑工程存在未履行文明施工管理职责,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依据《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四)未履行文明施工管理职责,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之规定。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表示,鉴于该项目是在市政府检查时存在上述问题,已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3万元。
南京盛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G98建设项目F、G地块和J、M地块的深基坑支护工程时,均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之规定。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对该公司下发了两份罚单,罚款金额均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