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动态2】
5、长沙:延长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
2月7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延长疫情缓缴和“可提可贷”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限,自2023年2月1日期施行,有效期5年。提出,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延长缓缴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既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丹东: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间隔时间限制
2月7日,据消息,辽宁省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提出,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在2023年6月30日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可视为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不受缓缴影响。同时,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受12个月以上间隔时间限制,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贷款。
7、南宁:出台38条促销费措施,开展购房宣传推介活动
2月7日,南宁市印发2023年促消费若干措施,围绕提升商圈消费、扩大汽车消费、激活餐饮消费、提振住房消费等十四个方面提出38条措施。其中提出,将开展购房宣传推介活动,组织房企到外省市开展宣传推介,积极拓展外地客源,策划面向外地客群的线上、线下宣传推介;同时积极挖掘本地客源,组织企业在本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同时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优化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务。
8、济南:将发放5000万元置业消费券
2月7日,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济南将发放5000万元置业消费券,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月8日至6月30日,凡是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商业、车位、储藏室等其他业态)并在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前5千名签订网签合同的消费者(不含单位)均可有机会参与领取。每套合同对应1万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