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延缓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据了解,蓝光发展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2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61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61亿元。
蓝光发展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2.56亿元,加上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75亿元,合计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
但截止至目前,蓝光发展偿债压力巨大,尚未能筹集到2020年度利润分配所需资金,预计无法在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利润分配事宜。蓝光发展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最终实现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拟延缓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蓝光表示,由于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引发的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努力筹集2020年度利润分配所需资金,并把上述分红事宜纳入公司后续债务重组整体方案中进行考虑。公司将在明确具体分红安排后及时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