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参股子公司龙文唐光房地产7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观点地产网
摘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86.30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70%。

8月1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为参股子公司龙文唐光房地产提供担保。

据公告介绍,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7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及漳州唐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龙文唐光房地产5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阳光城提供50%反担保,龙文唐光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

资料显示,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法定代表人倪冰,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股权结构为由阳光城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漳州唐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据了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86.30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70%;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95.33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26.54%;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0.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9.59%。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41.7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3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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