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据了解,2021年8月27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泛海控股存在以下违规事项:未及时披露中原银行的重大诉讼且在相应《对外担保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中英利益的重大诉讼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后续进展
;未及时披露民生证券股权被冻结事项。
泛海控股表示,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