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强制执行事项进展的公告。
据了解,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1)鄂01执124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一)”)和(2021)鄂01执124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二)”)。
《执行裁定书》(一)的主要内容有:解封被执行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世贸中心和王家墩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的几处不动产。查封武汉公司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3310号、0024767号、0025926号的三处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执行裁定书》(二)的主要内容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原债权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向武汉中院申请终结执行程序,武汉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据悉,2018年7月,泛海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信达金租申请融资17.90亿元。由于上述融资未能按期清偿完毕,信达金租向武汉中院申请执行。2021年4月22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1)鄂01执1240号《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
根据信达金租申请,武汉中院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相关义务,并查封了被执行人部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