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于3月28日,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深业泰然置地公司、中山万科(万科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项目公司就中山万科提供有关该地块的开发、建设、营销及其他事宜的全面管理服务而订立开发建设服务协议。
据了解,涉及的中山地块由双方斥资81.91亿元共同竞得,总占地面积668,974.40平方米,最大地面总建筑面积1,553,434.51平方米及最大地下总建筑面积2,284,939.60平方米。
地块由多块指定下列用途的地块组成,包括(a)住宅用途;(b)商业用途;(c)其他用途,如小区综合服务中心及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学校、健身中心、公厕、社区停车位及道路等;及(d)地下停车位。
开发建设服务协议自2022年3月28日起生效,持续直至2032年3月28日或中山万科完成开发建设服务协议项下所有工程之日(以较早者为准)。倘因任何理由须延长年期,订约方须于年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协商延长年期。服务范围为,中山万科将代表项目公司负责并管理该地块相关开发、建设、营销及其他事宜。
服务费应按以下方式厘定并计入及支付予中山万科:(i)按销售收入的4%计算的金额,并自项目开始销售的月份起计算,于各季度的该部分服务费由项目公司于该季度结束后15日内结算并支付予中山万科;加(ii)就项目的自持物业而言,为按建设及安装成本的3%计算的金额,该部分服务费由项目公司于自持物业建设完成后结算并支付予中山万科;加(iii)就项目的政府回购物业而言,为按总回购价格的2%计算的金额,该部分服务费由项目公司在收到政府相应回购价格日期起计5日内结算并支付予中山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