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四川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资阳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有效期2年。
据了解,通知明指出,提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60万元;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40万元;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70万元。
通知提到,降低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新房(含期房、现房),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再交易住房, 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提高缴存时间挂钩系数。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6个月至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8;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月至24个月之间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5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缴存职工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小区住房改造中个人实际出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