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资源对资源投资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偿还约人民币79.26亿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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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此前,于2020年及2021年,资源集团及其联系人人、资源投资及若干其他集团公司曾进行一系列交易,以转移、转让、抵销各自的债务。具体而言,北大资源附属公司昆山高科电子艺术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资金转入或存入资源集团,导致资源集团结欠昆山高科总债务约人民币24.17亿元。

12月10日晚间,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布其前控股股东涉嫌挪用资金、前执行董事的不当行为,并公布复牌计划及进展。

公告内容显示,北大资源董事会发现前控股股东资源集团涉嫌挪用集团资金,资源集团安排北大资源若干附属公司将其资金转入或存入资源集团,导致资源集团结欠北大资源大量债务。

此前,于2020年及2021年,资源集团及其联系人人、资源投资及若干其他集团公司曾进行一系列交易,以转移、转让、抵销各自的债务。具体而言,北大资源附属公司昆山高科电子艺术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资金转入或存入资源集团,导致资源集团结欠昆山高科总债务约人民币24.17亿元。于2021年3月25日,资源集团、资源投资、昆山高科及北大资源间接附属公司北大资源(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及签立若干债务转让及转移文件,据此,资源投资承担资源集团的负债及同意向昆山高科偿还金额约人民币20.85亿元的部分昆山高科债务,及资源湖北承担资源集团的负债及同意向昆山高科偿还金额约人民币1.41亿元的部分昆山高科债务。故此,资源投资及资源湖北产生大量本应由资源集团承担的债务。

据悉,在完全了解上述披露交易的情况下,资源集团明知并故意声称资源投资应付资源集团的金额存在差异,并对资源投资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偿还约人民币79.26亿元的声称债务。北大资源董事会认为涉嫌挪用资金已对北大资源的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造成不利影响,并已损害集团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此外,北大资源董事会发现已于2021年11月12日辞职的公司前执行董事曾刚曾有不当行为。据悉,在其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期间,彼亦为资源集团及资源投资的董事、高级管理层。曾刚涉嫌曾参与资源集团、资源投资及其他集团公司之间的一系列债务转移、转让、抵销交易。具体而言,董事会注意到,曾刚曾出席资源集团有关转让昆山高科债务的相关会议,董事会认为此构成严重利益冲突,有违彼作为公司董事的职责。

另悉,根据资源投资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的股东决议案,曾刚自2021年10月25日起不再担任资源投资的法定代表。然而,尽管资源投资一再要求,曾刚仍然不合作,尽管资源投资尽最大努力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后,已收到新的营业执照及公司印章,但因缺乏必要的文件,资源投资仍面临重大的商业及财务风险。资源投资已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曾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彼归还营业执照、公司印章及其他必要文件。于本公告日期,法院已受理该诉讼,但法院的聆讯日期尚未确定。

至此,北大资源正就涉嫌挪用资金及不当行为寻求法律意见。北大资源亦正在採取适当的措施来遵守复牌指引,包括积极寻求专业意见来解决导致股份暂停买卖的问题。该公司已聘请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估值师来协助本公司处理涉嫌挪用资金及有不当行为的涉事附属公司。应北大资源要求,北大资源股份自2021年4月26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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