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清华紫光,两大校企重整方案对比

不良资产头条
摘要:清华系紫光集团2018年开始体制改革;2020年末债券违约;2021年法院裁定与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日前,重整草案终落地,同样是千亿校企破产重整,紫光与方正的方案有何不同?

清华系紫光集团2018年开始体制改革;2020年末债券违约;2021年法院裁定与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日前,重整草案终落地,同样是千亿校企破产重整,紫光与方正的方案有何不同?

一、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

根据获取到的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债权类型分为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及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又区分为实体企业担保债权及其他普通债权,具体清偿方案如下:

职工债权:经管理人调查,重整企业无欠付职工债权,无需安排清偿;

税款债权:由重整企业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

有财产担保债权: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由重整企业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

普通债权区分为两种:为经营实体企业担保的债权、其他普通债权。

1)为经营实体企业担保的债权:担保债权将由相关经营实体企业按照原有融资贷款合同继续清偿,不占用重整企业本次重整程序的偿债资源,本次重整完成后,由重整企业继续维持原担保方式不变。

2)其他普通债权以120万元为界:

a.120万元以下(含),由紫光集团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分两次支付完毕;

b.超过120万元的其他普通债权,分为三种偿债方案,债权人可在三种方案中任选一种进行受偿。以100元普通债权为单位,方案一为38元现金、价值38元抵债股票及19元的三年期留债;方案二为40元现金、价值15元抵债股票及45元的五年期留债;方案三为40元现金及60元的八年期留债。具体方案及说明如上图所示。

二、与方正集团偿债方案对比

5个月前的2021年7月5日,北大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获批准,重整程序终止。从普通债权偿债方案对比来看,双方的偿债方案均显得诚意满满,但同时存在些许差异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先覆盖程度有所区别,方正集团普通债权以100万元为界,而紫光集团为120万元,紫光对中小投资者的覆盖程度更高。其次,虽然方正集团同样提出三种偿债方案,但清偿率明显低于紫光集团。

现金清偿率方面,方正集团三种方案清偿率在(20.32%,31.43%)之间;紫光集团区间范围则在(38%,40%),略高于方正集团。

综合清偿率方面,方正集团方案一、方案三的综合清偿率均约为32%,根据《重整(草案)》,方案二的综合清偿率为61.00%,但由于方正集团非上市公司,公司股份流动性有限,目前仍在重整阶段,股权价值难以界定,若最终通过兜底回售退出,则实际综合清偿率为36.28%。而紫光集团由于抵债股票均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流通性较强,按目前股价来看,抵债股份安排较为合理,经测算综合清偿率在(86%,102%)区间,即股价到达紫光重整受理以来最高点时,方案一、二均可实现100%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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